我的位置: 首页 > 会计法 > 会计监督 >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否开发票?发票开具超出企业的经营范围该怎么办?

品质网-财经 2022-09-01 13:42:40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开发票怎么解决?下面是有关超出了经营范围如何开票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超出经营范围能否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即开具的是实际发生的应税项目。

二、超出经营范围的如何开发票?

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dai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dai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票的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dai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税局发现开票内容超出经营范围会怎样处理

答:一般不会处罚。

贵公司现因销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货物,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据此,判断超范围经营可否开具发票的关键在于:业务是否真实,票货是否一致,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从未明确规定过超越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些地区,税务机关曾规定过超出其经营范围**专用发票的情形。比如:《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办法》(湘税发[1994]032号)第四条(四)规定:税务所窗口开票人员如发现纳税人要求**的货物超出其经营范围,或**的销售额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等疑点时,应及时与管理该企业的专管员联系并向所长报告,通过核实批准后,方可**专用发票。

因此,建议企业发生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此类情况,应先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咨询当地对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是否有本地规定。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票货一致,而当地税务部门也未规定超越范围经营开具发票的行为为禁止,企业是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的。

企业超经营范围取得的收入如何开具发票

1 小规模纳税人

与经营范围中业务适用的征收率一致时

1、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 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2、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经营范围与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性业务均属于原增值税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或均属于营改增范围内业务,且征收率相同的,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票。住宿业、鉴证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开专用发票,其他行业的需要专用发票的则带上相关的资料到企业所属税务机关代开。但是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 一般纳税人

1、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至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

2、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超出企业的经营范围该怎么办

1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开具超经营范围的业务发票,但现行的开票系统,需根据开票内容,选择商品名称、税务编号等,在发票中,购销双方以及商品名称都是很清楚、准确的。所以,当开票内容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时,极易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2 如果属于临时性业务,建议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如果经营范围与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性业务均属于原增值税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或均属于营改增范围内业务,且征收率相同的,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票。如果属于以后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3 金税三期上线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更加透明、超出经营范围开票,还是存在一定税务风险的,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有企业发生经营范围里面没有的不经常发生的业务,建议到主管税务局核定临时的税种开票。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发票开具 经营范围

最近更新

公司给员工买社保需要有劳动合同吗?劳动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一、员工没有劳动合同能买社保吗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也能买社保。法...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书自己能写吗? 一、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即时...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劳动仲裁个人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一、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应当提供证...
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怎样?劳动争议是终局的吗?劳动争议裁决书是否一定生效? 一、劳动仲裁裁决效力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具体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能撤销吗? 一、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有什么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
公司试用期不买社保意外受伤怎么进行索赔?劳动仲裁需要交钱吗?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意外受伤谁来赔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买...
劳动仲裁的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公司拒绝购买社保会有什么后果?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1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拒绝购买社保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公司不买社保可以劳动仲裁吗公司不买社保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
海关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逃税罪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 一、海关逃税罪立案标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
什么是关税?进口关税要交多少如何计算? 一、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
太原海关公开拍卖两辆走私奔驰车 近日,两辆无合法进口证明、由海关没收的奔驰车在水利大厦公开拍卖...
海关税收的经济职能包含哪几个方面?海关税收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一、海关税收的经济职能1、资源配置职能海关税收资源配置职能是指...
什么是工作年限?怎么计算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有什么用? 一、什么是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是中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
海关税收的特点有哪些?海关税收的涉外性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海关税收具有一般税收的共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但海关税...
旅客自己携带商品进境和邮寄商品进境的税收差异表现在哪里? 同物品邮寄进境与旅客自带进境的税收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进口...
海关税收的滞纳金是如何规定的?具体有哪几种情况?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进出...
如何判断解聘通知书是否合法?解除劳务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如何判断解聘通知书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
海关报关分为哪两种?海关报关的时候需要的单证有哪些? 一、报关分两种,一种是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自理报关是指:进出口...
海关拍卖在什么网站拍?购买海关拍卖车的利弊 一、海关拍卖在什么网站拍?当海关部门查获违法走私物品时,会进行...
哪些人群不受劳动关系保护? 哪些人群不受劳动关系保护?一、在校生兼职案例小李为全日制在读硕...
海关拍卖的程序是什么?海关拍卖货物物品范围有哪些? 一、海关拍卖的程序(一)流程1、 拍卖委托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
在拍卖会上买到的商品能否享受“三包”? 由海关、法院、个人等委托拍卖行进行商品拍卖的活动,正逐渐走进市...
讨薪时隔一年,劳动局还会受理吗?讨薪方法分为哪几种? 一、讨薪时隔一年,劳动局还会受理吗1、时隔一年的讨薪劳动局会受理...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主要区别有那些? 所谓债券是由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了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
债券转换方式有哪些?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是什么? 一、债券转换方式1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
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的裁决效力如何? 一、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
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公司债券的实质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确定有以下几...
过劳死算工伤吗?员工“过劳死”,家属怎样维权? 一、过劳死算工伤吗?过劳死算不算工伤?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并未针对...
投资公司债券的投资原则主要是什么?投资公司债券又有哪些风险? 一、投资公司债券的投资原则主要有:1 收益性原则,不同种类的公司...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名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名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